南京试点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两月为企业减负增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03浏览次数:10

  本月起,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这是我国首例被保险人是政府机关的保险产品。自9月1日起,关税保证保险已在南京等全国10个海关开展首批试点。截至10月31日,南京海关共有23个隶属海关受理了58家企业的关税保证保险业务,涉及三家试点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342份,货值22.32亿元,担保税款4.99亿元。
该项改革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企业向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后,凭借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该举措为企业取得海关税收担保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为企业减负增效,受到进口企业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在金陵海关试点,由南京市商务局、中国银行和中银保险共同设立的相关2000万专项资金基本到位,《南京市进口关税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也已在主管部门间流转审批,初步设想针对承保年进口额1000万美金以下企业的关税保证保险、"银关保"和相关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损失部分50%的风险补偿。
南京海关关税处处长徐建中指出,此次关税保证保险的试点,进一步丰富了担保主体,提升了企业通关资金效用,为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新的途径,实现企业的"减负、提速、增效"。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