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渝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148

   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于5月22日上午在重庆组织召开座谈会。会议回顾了近年来双方在各领域合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分析了当前航运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提出了下阶段的合作思路。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重庆市交委党委书记陈卫平、重庆市交委主任滕宏伟、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阮瑞文、安全总监黄克艰、总经济师赵洪祥和市交委副主任梁雄耀出席会议,长江航务管理局、重庆市港航局、航发司、航交所及沿江各区县政府及港航部门共计90余人参加此次座谈会。重庆市交委陈卫平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重庆市交委梁雄耀副主任全面回顾了近几年来市交委与长航局合作的发展历程,从水运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和谐水运建设加快三个方面介绍了具体成绩,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合力推进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四点建议: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二是加快客运结构调整,推进库区邮轮发展;三是共同促进行业稳定;四是合力做好库区安全保障工作。

  长航局阮瑞文副局长从提升上游航道通过能力、提高库区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重庆水运行业发展、维护重庆航运持续稳定、服务重庆船舶便捷过闸等五个方面回顾了长航局在推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中同重庆市交委合作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三峡库区航道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三峡库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三峡船闸的通过能力和进一步促进重庆航运发展与稳定的四点工作安排。

  滕宏伟主任代表市交委就长航局一直以来对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重庆市水运发展所取得的重大突破和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他提出,要坚决落实国家战略定位和张德江副总理指示精神,继续推进重庆水运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既是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机遇期,也是重庆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关键期,重庆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为,不断增强水运优势。滕宏伟主任同时指出,必须务实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形成推动重庆水运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按照"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推进重庆水运发展。

  唐冠军局长在会上做重要讲话,指出当前重庆水运发展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基础上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做好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深入合作,对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实现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在国家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大力实施长江航运发展国家战略的有利形势下,长江航运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加快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促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航运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更是充分发挥长江航运综合优势、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唐冠军局长同时指出,进一步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发展现代长江航运,需要充分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服务发展的原则。在深化合作、加快发展的进程中,"服务长江航运发展,服务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理应成为根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所有的工作都应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加快推进"一条主线、四个长江"建设进程,切实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快捷、更畅通、更高效、更安全的可靠航运保障。

  二是遵循合力建设的原则,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走联合建设、互利共赢的新路子。当前,长江航运发展已经提升为国家战略;重庆市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快建设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着力增强长江航运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扩宽投融资渠道,统筹航道、港口、船舶及支持保障系统的协调发展,积极支持港航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整体功能和比较优势,带动和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遵循相互支持的原则。一方面,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进程,不断改善重庆地区航运发展条件;并积极支持重庆促进嘉陵江、乌江等支流航运发展,支持重庆市发展临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和外向型经济。另一方面,重庆方面继续为长江航运发展在规划审批、岸线用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协调国土、水利、渔业、环保等各方面的关系,为长江航运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唐冠军局长代表长航局,向一直以来关心长江航运发展的重庆市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地敬意,就下一阶段的合作共建工作提出建议:

  一是继续强化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联系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长航局与重庆市交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是继续强化小型船舶安全监管方面的合作。针对重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部分船舶技术状况较差,设施、设备相对老旧落后,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的情况,建议重庆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补贴资金,为部门老旧、落后船舶的拆解改造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推进航运企业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

  三是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联动合作。为保障航运安全,双方需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面的合作,建立和完善长江三峡库区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沟通协调及快速反应机制,强化长江水上应急搜救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三峡库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支持长航局在渝地区各单位的发展。进一步支持长航局在渝地区单位的建设发展,在土地岸线、规划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支持长江航道工程单位参与重庆市地方港航工程建设。

 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