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制定《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7浏览次数:195

    浦东新区制定《集聚航运人才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实施办法》涵盖了航运人才所在五类企业和机构,包括重点航运服务业、大型航运先进制造与维修企业、高成长性航运企业、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功能性航运机构,鼓励航运人才向上述企业和机构集聚;针对新区国际化高端航运人才稀缺、高级航运管理人才不足的情况,将重点扶持上述五类企业和机构中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三类人才;给予航运人才多样化奖励措施,包括对新引进企业或机构高管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和40%的个税奖励,给予医疗保障、户籍办理、子女就学、人才公寓等待遇。

(来源:中国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