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加速突破上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2-22浏览次数:158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2010年将迎来密集突破。在国家政策的支撑下,上海正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者姿态大步前行,或许,前方正是一片艳阳天。
时间来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方案获批的第二年,更多突破性举措正寻求继续推进和细化,而"上海航运"也将在突破中加速上行。
寻求新突破
1月26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两个中心"建设去年已推进150余项重点工作,金融资源集聚、洋山保税港区免征营业税等政策已正式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启运港退税等创新试点在推进,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员等机构也陆续成立。
韩正表示,2010年将探索建立国家航运发展综合实验区,加快发展航运集疏运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北外滩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功能,支持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现代物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等。
与市长报告同日,上海市发改委公布《关于上海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简称发改委《报告》),称2010争取在"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在航运方面,发改委《报告》称,将主要在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和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三方面采取措施。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推进船舶交易市场和航运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鼓励船舶管理等航运企业入驻、推动航运经纪人发展、加快中国船员专业人才市场建设,以及研究组建主要面向航运业的专业性保险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航运产业基金等。
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最具突破意义的政策之一,即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2010年将争取在洋山保税港区开展保税延展货物入区整合、期货保税交割、境内企业开立离岸账户等试点;简化特案减免税流程,启动实施起运港退税政策;推进"三区三港"联动发展等。
航运产业基金将诞生
1月27日,上海虹口区副区长应名勇在出席"2010中国国际航运高峰论坛"时透露,"上海航运产业基金"已经完成了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待上海市发改委完成基金备案程序后,将于近期开始募集资金,首期募资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
应名勇介绍说,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以及上海虹口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上述4家公司按照3∶3∶3∶1的比例出资2亿元,注册成立 "上海航运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将负责管理航运产业基金的募资和运作。
上海虹口区的北外滩,是上海航运物流企业的集聚地。虹口区政府将积极推动航运产业基金注册在本区,"但基金的投向并没有地域限制,不会局限在上海,"应名勇表示,"当然,首先将投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急需资金的地方。"
目前上海航运产业基金已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接下来要报上海市发改委备案,备案完成后再向全社会募集资金。应名勇表示,基金完成备案后,"不排除向社保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
在加速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背景下,上海市政府迫切希望以航运金融的发展带动航运产业增长,明确提出,"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组建航运产业基金,为航运金融、物流业服务,以及为航运制造业提供融资服务。"
明确要建设成为航运服务集聚区的上海虹口区北外滩,实际上在去年7月就完成了建立航运产业基金的方案,据上海市虹口区航运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陆清冬透露,方案中提出基金将由大型航运企业和大型银行共同发起,基金投向将是码头和租赁公司等。
国际资本市场上,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从2006年我国第一只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成立起,目前经国务院获批的产业基金达到10只,总获批基金规模达到1400多亿元人民币。专家认为,具有良好的股东背景和专业化团队,拥有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投资业绩的私募股权基金机构将赢得更多投资者信任。
加强部市合作
1月2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与上海市市长韩正共同签署《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标志着部市合力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1月29日,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上,李盛霖指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航运枢纽中心地位,有利于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李盛霖表示,交通运输部将会同上海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各项措施,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科学组织,精心安排,细化工作重点,把《备忘录》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近期将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政府将成立部市协调委员会和工作层面推进机制,从四个方面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一是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交通运输部积极支持上海市港口、航运企业与我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港航企业间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促进跨区域联合。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长江直达洋山深水港区江海直达船型的研究。继续支持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和建设,包括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内河高等级航道、港口主要集疏运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长江口航道疏浚工作。
二是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支持上海港口和航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现代服务功能的试点工作。支持国际班轮公司区域营运中心、航运经纪、船舶管理等国际航运服务企业落户上海,在上海先行先试相关推荐政策,加速国际航运要素向上海集聚。推进在上海建立船员专业人才市场。推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价指数体系。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支持上海市加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化建设。支持部市共建的上海海事大学的建设与发展。
三是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开展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国家航运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推动特案免税登记制度的落实。
四是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推进上海邮轮母港建设,加快完善邮轮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船舶油污赔偿基金落沪
作为部市合力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有关人士表示,交通运输部有意成立全国首个油污赔偿基金委员会,并将基金管理中心设在上海。
3月1日,历时9年修改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新《条例》借鉴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国际惯例,包括配套设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一系列新制度。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虽然在国内是新生事物,但在国外实施已久。由于船舶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数额往往超出船舶责任限制的额度,为了更好地保护污染事故受害人和鼓励航运业的正常发展,国际上都按照"谁受益,谁付钱"的原则,通过向石油货主摊款设立船舶油污损害基金,在船舶赔偿限额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时,提供更多一层的赔偿保障。如有100多个成员国参加的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加拿大国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芬兰国内油污基金以及美国《1990油污法》建立的国内油污基金等等。
专家认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已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如果中国船舶油污赔偿基金管理中心能落户上海,将大大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在人才、机构、资金等方面的汇集,吸引更多国内外的航运组织、金融保险机构、仲裁机构以及律师行来上海投资,开展相关业务。这对上海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良机,使得上海向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来源:上海航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