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速递】《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2020)》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273

航政法简报

20205月,总第106期)

Shipping Policy and Law Newsletter

(Issue of May 2020, the handred and sixth Issue in General)

【法规速递】

● 《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2020)》

1.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船舶技术法规在推进造船业和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交通运输部出台《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2020)》以下简称《体系框架》)。

2. 主要内容

《体系框架》主要由5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是法律依据。主要阐释了船舶技术法规的性质,明确船舶技术法规依法制定和强制执行的根本属性,依次列明了《海上交通安全法》《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13部授权制定船舶技术法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第二部分是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构成图。这部分以结构图的形式直观地将船舶技术法规体系各类别和对应关系呈现出来。根据适用对象,将船舶技术法规体系划分为通用类技术法规、船舶类技术法规、设施类技术法规和集装箱类技术法规4个大类。其中,通用类技术法规又分为基础类和特别类2个子类;船舶类技术法规又分为海船类、河船类、青海湖船舶类和特殊船舶类4个子类;设施类技术法规又分为固定设施类技术法规和浮动设施类。

第三部分是船舶技术法规的主要内容。这一部分规定船舶技术法规的内容构成、命名方式、技术要求和检验制度的涵盖范围,明确在制定具体技术要求时需注意的编制原则和引用其他标准的要求。

第四部分是船舶技术法规体系框架分类。这部分内容是根据各类船舶技术法规的划分情况,对各具体的船舶技术法规进行列举并明确每本技术法规的适用范围。其中,通用类技术法5项,船舶类技术法规34项,设施类技术法规6项,集装箱类技术法1项,共计46项。

最后一部分是术语与含义。主要对《体系框架》中出现的主要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如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船用产品、海上移动平台、海上浮动设施、海上固定设施、内河浮动设施、公务船舶等,为开展具体的船舶技术法规制修订时提供指导,也为企业生产船舶选择适用的技术法规提供参考。

3. 法规综述

《体系框架》是船舶技术法规体系的顶层设计,它统一船舶技术法规的内容范围、命名方式和编写原则,规范引用其他标准的形式和要求,对船舶技术法规制修订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今后一段时期的船舶技术立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有助于船舶技术法规的科学化、合理化发展。船舶技术法规作为船舶生产制造、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体系框架》出台对推动船舶检验、行业发展可以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